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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强占别人土地怎么办

法律咨询强占别人土地怎么办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12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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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法律咨询强占别人土地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土地被别人占用怎么写诉讼?

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林地的承包关系,以确定林地为自己所享有。然后,才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主张撤销林权证。从而真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授权林业部依法颁发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以下简称林权证),是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
第七条 尚未取得林权证的,下列证据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
(一)土地改革时期,人民政府依法颁发的土地证;
(二)土地改革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不发证的林木、林地的土地清册;
(三)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林权争议处理协议、赠送凭证及附图;
(四)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权争议处理决定;
(五)对同一起林权争议有数次处理协议或者决定的,以上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最终决定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作出的最后一次决定为依据;
(六)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
第八条 土地改革后至林权争议发生时,下列证据可以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参考依据

1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时,该单位的总体设计书所确定的经营管理范围及附图;
2土地改革、合作化时期有关林木、林地权属的其他凭证;
3能够准确反映林木、林地经营管理状况的有关凭证;
4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能够确定林木、林地权属的其他凭证。
第九条 土地改革前有关林木、林地权属的凭证,不得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依据或者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 土地改革后营造的林木,按照“谁造林、谁管护、权属归谁所有”的原则确定其权属,但明知林地权属有争议而抢造的林木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第十二条

二、土地被占,林权证怎么办?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土地被占,林权证怎么办?”问题回复如下非法侵占土地使用权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

1、《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2、《土地管理法》第43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2条
[1]《土地管理法》 第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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