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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土地使用权程序是怎样,有没有法律依据土地使用产权程序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及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1、签订转让协议;
2、协议双方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3、审核材料后,完成变更登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由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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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二、"只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问题解析】
如果是商品房,只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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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三、"只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如果是商品房,只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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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1、土地交易中心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公告。
2、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向市土地交易中心报名,并提交有关资格证明材料,购买拍卖地块资料和拍卖须知。
3、土地交易中心受到竞买申请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竞买资格的,准许其报名并购买挂牌竞买文件。
4、竞买人提交保证金,在规定的地点和日期,进行书面报价,最高价者获得土地使用权。
5、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缴纳保证金。
6、竞买成交后竞买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成交价50%的出让金。
7、中买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向用地审批窗口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同时可分别向计划和规划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8、中买人出让金到位60%后,到用地审批窗口领取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地籍处可办理银行抵押贷款必须的土地登记。
9、具备开工条件或全部交地前,中买人须按要求向土地交易大厅用地审批窗口提交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布置图原件等批件各一份。
10、中买人按出让合同规定支付完全部出让金后十五日内,到土地交易大厅登记发证窗口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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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我父亲的姓名,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h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集体建设用地,原则上分为三大类,通常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乡下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证书。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通常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人员拥有使用权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全民所有制单位,必须经过征用,使之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获到使用权
六、国家公职人员如何获得土地经营权,土地确权的程序是如何。
土地权利申请人 需提交1、权属来源证明
2、单位设立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3、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出让合同、出让金等规费缴讫证明、土地部门出具的勘测定界图、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红线图、变更登记和他项权利登记需要提交原土地证书) 地籍调查 经受理人初审权属来源证明合法后,通知测绘队伍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地籍测绘和权属调查,指导本宗地及邻宗地单位法人代表进行指界、签章。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测量队伍绘制符合地籍调查规程要求带有坐标的宗地图。 权属审核 对宗地图及地籍调查、权属来源进行审核。对权属来源合法、出让金等规费缴讫、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的,在宗地图上加盖审核合格印章后,五个工作日内打印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土地登记卡、归户卡、土地证书,依次由地籍科长、分管局长、局长进行审查、审核、审批签字。 注册、注销登记 经审查、审核合格后进行注册登记或注销登记 颁发证书 权利人持地籍科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财务科交款后,由办公室加盖分局公章及烟台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四),领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证书(须在原土地证书变更记事栏加注他项权利类型及期限)
七、"如何维权,如何保护集体土地使用权?"
需要看具体情况,比如协议商定可否合法等,为了给你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建议电话询问周炜律师或者到周炜律师办公室询问。
八、乡村土地使用权人如何处理与个人财产有关的问题
房屋征收涉及收回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下列补偿一、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二、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一般情况下,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应包含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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