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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不签合同,可以要求公司签合同吗?
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有什么坏处?1)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明,若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难以证明劳动关系,没有保障。
2)因为没有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在未超过一年,未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前,单位可以随时单方终止劳动合同。
3)没有劳动合同对岗位、工资、工作时间、待遇等劳动关系的主要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双会很容易就此发生纠纷。
2、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哪些补偿1)不签劳动劳动合同的一年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不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视为单位之间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
二、劳动合同上没有签署合同,公司是否犯法?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劳动合同上没签合同,公司犯法吗”问题回复如下你好,现在就针对你提出的劳动合同没签合同吗问题回答如下,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劳动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仲裁法》 第六条
[2]《劳动仲裁法》 第三十九条
三、公司入职不签合同怎么办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
律师解答
公司入职不签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补签,入职一个月后,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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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四、公司不签署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吗?
您好!关于“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公司不签可以解除员工合同吗?”的回复如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的回答,希望有帮助
五、公司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能签吗?
没太大关系。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的对外的经营责任及债权债务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属于公司内部事情,由公司内部解决。从这层意义上讲,你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产生法律后果后果,其总公司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从签订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合同。
六、能否委托分公司签合同?
可以1、《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3、分公司自身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对外签订施工合同,公司可能不会承认该合同对公司的约束力,不会承担基于分公司擅自签订合同导致的民事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十四条
七、公司签空白合同的利弊分析
1、单位这种做法是准备规避法律风险。如果员工亲笔签了名,由单位填写,劳动合同有效。
2、按照《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若你已签了名,怎样证明单位是采取欺诈的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目前,只有要求单位将应该给你们的那份合同给你们,如果劳动合同条款合法把这次当成一次教训;否则,如果单位不出,能够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也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单位未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为了规避职责,自然会将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填上,这样能够降低你们的法律风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十八条
八、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必要的吗?
劳动合同的一方是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九、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你好! 要看你在公司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
2. 患病、负伤;
3. 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4. 失业;
5.生育。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何,最好是委托本律师为人协助指导你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你的工资和你工作年限来判断,要求公司经济补偿。
十、公司重组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合同,不签就离职,这样合法吗?
公司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劳动合同法》第33条、34条有规定,原来的合同有效,因此公司的说法违法,你可以不理他,但是,依然去上班,他不要你上班你要有证据证明就好办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33条
十一、合同制工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时限合同和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实行,所以2008年不签合同没关系的。从2008年到现在2016年,也说9年时间吧,所以是8个月(N=
8)
十二、员工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等证据。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一)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
1、
2、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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