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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一、"劳务分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不同的工作模式和工作"。
1、服务性质不同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而劳务外包提供的却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
2、用工需求不同对劳务派遣而言,用工单位需要的是派遣公司为自己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这与派遣公司并不相关。对劳务外包而言,发包单位需要的是外包公司为自己完成约定的“工作量”,至于承包方使用多少劳动力,这与发包单位没有实质关系。
3、用工范围不同劳务派遣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而派遣工通常只占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用工总数的一部分。劳务外包却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并且外包员工应该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4、合同性质不同劳务派遣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外包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合同,服务性质不同协议性质也完全不同。劳务派遣协议中用工单位是以派遣公司提供的派遣工数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人数乘单价”。劳务外包协议中发包单位依据承包方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数量乘单价”。
5、结算标准不同劳务派遣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劳动力”,是“员工数”;劳务外包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工作量”,是“项目数”。
6、管理角色不同劳务派遣单位员工接受的是用工单位的管理,即便某个管理人员本身也是派遣员工,但他代表和行使的仍然是用工单位的管理职能。劳务承包单位员工接受承包单位的管理,发包企业并不参与对承包单位员工的直接管理。
7、服务主体不同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务外包中的承包方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也可以是个人(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8、相互关系不同劳务派遣是三方合作关系,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存在法律关系。用工单位应该与派遣员工就工作岗位、劳动纪律、奖金计算、安全生产、保守商密等事项签订岗位职责协议。劳务外包只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双方发生关系,发包方与承包方员工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也无须签订任何协议。
9、适用法律不同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方、用工方、派遣工三方关系处理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作为一个经营服务项目,发包方承包方之间关系处理适用合同法。
10、违法后果不同劳务派遣关系中,如果因为工作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害时,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外包服务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员工并不直接发生法律关系,除必须确保能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外,无须对承包方员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劳动分包和劳动派遣的区别和优缺点
1.适用的法律分别。劳动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动外包能够是个人,也能够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动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限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3.劳动者管理的职责主体分别。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差别。 发包公司对劳动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动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动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人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4.劳动外包通常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动单价劳动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通常是“事”;劳动派遣通常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花费准则,商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花费,其合同标的通常是“人”。或者说,劳动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动”,而劳动派遣下,用人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5.违法的后果分别。 劳动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两方合同承受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受职责;劳动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劳动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受连带赔偿职责。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修正不仅要求劳动派遣要同工同酬,还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干了明确解释,限定严格控制劳动派遣用人数量,增加了对相应违法做法的处罚。公司为解决问题必然会am;quot;上有政策下有对策am;quot;。但你可要经济赔偿。
七、劳务承包合同效力争议
1、劳动合同法补充条例规定,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逐渐要进行地区行政前置许可(即人社厅局允许从事该业务的批文),如从事建筑劳务等特殊行业的,还需拿到行业部门的批准文件;
2、工商局注册中经营范围劳务派遣。即可从事该类业务;
3、发票中服务费为主要出具方式,如项目派遣,则需是管理费。
4、如果自组劳务队没有劳务资质,那么就不是合法机构,没有法律上认可的合法地位,其对外签订合同属于无效。
八、分包商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减少工程质量问题?
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1.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工程达不到技术标准允许的技术指标的现象。
2.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而称为质量通病。目前建筑安装工程最常见的质量通病主要有以下几类1基础不均匀下沉,墙开裂。2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出现蜂窝、麻面、露筋。3现浇钢筋混凝土阳台、雨篷根部开裂或倾覆、坍塌。4砂浆、混凝土配合比控制不严,任意加水,强度得不到保证。5屋面、厨房渗水、漏水。6墙面抹灰起壳、裂缝、起麻点、不平整。7地面及楼面起砂、起壳、开裂。8门窗变形、缝隙过大、密封不严。9水暖电卫安装粗糙,不符合使用要求。10结构吊装就位偏差过大。11预制构件裂缝,预埋件移位,预应力张拉不足。12砖墙接槎或预留脚手眼不符合规范要求。13金属栏杆、管道、配件锈蚀。14墙纸粘贴不牢、空鼓、折皱、压平起光。15饰面板、饰面砖拼缝不平、不直、空鼓、脱落。16喷浆不均匀,脱色,掉粉等。
3.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交付使用后,对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影响较大,损失较大的质量损伤。如住宅阳台、雨篷倾覆,桥梁结构坍塌,大体积混凝土强度不足,管道、容器爆裂使气体或液体严重泄漏等等。它的特点是1经济损失达到较大的金额。2有时造成人员伤亡。3后果严重,影响结构安全。4无法降级使用,难以修复时,必须推倒重建。
九、劳务派遣合同和单位合同有什么区别?
1、劳务工与劳务派遣部门签订的是劳务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有用工协议,合同关系。
3、劳务工与服务的公司仍然构成劳动关系“劳务工的待遇不的低于服务单位同等岗位的工人的待遇”所以劳务工仍然应该得到经济补偿金等应得的待遇,另外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服务单位的合同要求服务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十、劳务派遣公司临时员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的途径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劳务派遣是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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