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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可以吗?合法吗? 农村宅基可以么? 合法吗 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

农村宅基地可以吗?合法吗? 农村宅基可以么? 合法吗 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310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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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农村宅基地可以吗?合法吗? 农村宅基可以么? 合法吗 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农村宅基地买卖合法吗,可否转让

对于宅基地转让合法吗的问题,根据国家政府规定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看下跟您自身的情况对比下,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您所在地的省级地方立法,但是一般情况下您买卖宅基地的话法律上是不认可的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二、和本村以外的人进行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买卖,能合法的了吗?

如果是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签订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均有明确规定,农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因此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会涉及相应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取得或者变相取得该村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宋晓峰律师认为如果存在以下两种特殊的情形,宅基地买卖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有效其一,在国家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的通知(法〔

2016〕399号)第19条之规定在国家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可以按照国家政策及相关指导意见处理宅基地使用权因抵押担保、转让而产生的纠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2015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确定了33个试点县(市、区)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这一试点目前仍在延期中。比如浙江省义乌市就是改革试点区,义务就出台了《义乌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细则(试行)》,其第七条就明确规定了对于已完成新农村建设(含更新改造、旧村改造、“空心村”改造、“异地奔小康”工程,下同)的村庄,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国土局、农林局(农办)备案后,允许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跨集体经济组织转让。其受让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在同一行政村内转让取得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取得置换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规定的最高户型面积。据此《义乌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细则(试行)》规定了宅基地及其上房屋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跨集体经济组织买卖,但是要限制在本市范围内。其二,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得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虽并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但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得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足以认定征得了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亦可以认定双方当事人买卖房屋的行为不存在损害集体利益的情形,那么此时的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视为有效。其三,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家庭成员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之后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虽并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家庭成员(如配偶)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之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其配偶离婚,其配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亦可以认定双方当事人买卖房屋的行为不存在损害集体利益的情形。其四,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虽并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通过各种方式合法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鉴于此,一般从维护交易安全和稳定的角度出发,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在明拆迁律师宋晓峰认为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交易风险很大,往往卖房那方因拆迁或其他的经济利益的驱动而随时可能提起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不但给买房人带来极大的烦恼,还有极大可能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一旦合同无效,买房人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其利息,以及请求赔偿翻建或者改建成本的,应当综合考虑当事人过错等因素予以确定。故至少就现阶段而言,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宅基地上房屋一定要慎之又慎。目前正在尝试的改革更多的强调以租赁的形式流转,而非买卖。农村拆迁

引用法规
[1]《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 第19条
[1]《义乌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细则(试行)》 第七条

三、村集体可以卖农村宅基地吗,农村宅基面积如何计算,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归属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宅基地可以卖吗?要看是不是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四、农村宅基地买卖合法吗?

法律分析
买卖农村宅基地的行为不合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的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引用法规
[1]《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五、农村宅基地买卖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房子可以买卖吗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六、农村宅基地买卖,同村人可以出资买卖吗

 我来给你说一下同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使用权归村民所有,所以,原则上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买卖的。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将不予批准。  农村村民的房屋是私有财产,村民可以依法处置。国家保护私有房屋合法买卖,继承、赠与等权利。  因房屋和宅基地连同一体,不可分离,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必须连同房屋一并转移。  宅基地转移必须要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去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的变动,然后到县级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房屋登记。有一点需要提醒,那就是单纯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买卖的,只是买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将来重建必须向村委会重新提出申请,不过只要房屋不倒,买主就可以长期使用。

七、农村房屋转让合法吗可以买卖吗?

对于农村有关的土地以及房屋的转让来说,有些农民由于法律是意识比较薄弱,不能够了解在转让相关的规定,那么农村的房屋转让可以进行买卖以及合法吗?根据相关的土地法规定,对于农村来讲,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出租以后再申请的将不可以被批准。

八、农村宅基地买卖,房产可以过户吗

以下是对于农村宅基地买卖过户吗的回答,我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一户村民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使用权由集体组织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拨给村民使用。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可以在该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作为使用权人无权单独转让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权的完整权能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此时,房屋的所有权与土地的所有权分属不同的权利主体,双方在权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牵制。而房屋与土地紧密结合的特点决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协,或者房随地走或者地随房走。故而其处置情况应该有以下几方面

1、如果是集体组织内的成员,即根据上文分出来的三种情况,在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下,该成员通过申请宅基地的方式一般是不会被允许的,因为这违反了一户一处宅基地的规定;而对于第三种情况,则通过法定的程序可以依法申请得到一处宅基地。然而,这是不是代表着集体组织内的成员不能购买宅基地了呢并非如此。尽管法律规定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并不妨碍村民拥有一处以上的宅基地。只要售房者自己有其他住处,并且双方达成合意,宅基地是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的。

2、如果是村民集体组织外部成员申请购买宅基地建房,则是不允许的。众所周知,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分为国家和集体两种。根据法律规定,国有土地可以上市自由交易,而集体土地则只能是组织内部成员所有。集体组织外部成员是不允许购买农村宅基地的。即便已经购买,一旦将来农民反悔,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房屋,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法院是肯定会作出买卖合同无效的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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