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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土地确权后女儿继承吗?
所谓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利用权利的确定和确认,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府的相关政策确定某一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以及其他权利的隶属关系等的占据,会导致我们的土地向西方一样开始大搞农场。我们都知道西方的农民土地都是大包形式的,一家是户主其他的人都是雇佣关系,将形成这种土地确权之后,其实很多的农民还是失去了一定的自由,虽然说可以引进大量的现代化机器和设备,很多人在土地使用权上面却失去了自由性的,这样也会导致很多人没有土地可种。而资料显示如今土地确权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不能够进行继承,目前土地是采用家庭承包制的方式,而且承包的期限是30年,到期则会将土地归纳为集体所有进而重新分配,家庭承包也就是说以户籍为单位,如果子女的户口迁出那么则不能够享受到土地使用了,如果户口还是在本地,则是通过集体的土地承包来确权土地,而如果外迁至城市或者其他群里,则不能够享受到土地继承。而且也有相关法律规定家庭承包地如果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不会发生土地承包权继承问题,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但承包地为林地的除外。简单而言,如果不是一个户头的,子女只能继承林地等耕地,口粮田和自留地村集体收回,其不属于遗产范围,不能继承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把户口迁出了,则不能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却不能继承土地。以上就是农村土地确权后可以继承吗的解答。请采纳。
二、土地使用权继承问题,女儿可以继承吗
关于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这个问题回答如下:1995、国土[籍)字第26号文颁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6条关于“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而死人不会“直接使用”,所以土地局换证时疏于查实登记人是否是“直接使用土地的个人”。2如果死者生前使用某片国有土地,其死后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国务院1990年5.19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8条依照本条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引用法规
[1]《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26条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48条
三、农村土地确权后父母过世了子女可以继续承包土地吗
1、农村土地确权后,以后父母过世了,子女是可以继承承包的土地的。
2、按照目前的政策,农村土地承包权可流转可继承,也就是父母去世,承包权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给子女的。
3、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条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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