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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认定书丢失怎么办,工伤鉴定书丢失,工亡认定书,工死认定书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在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如果对工伤认定无异议的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但是如果工伤认定书丢失了怎么办呢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书》等相关档案会保存一定年限的,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并不影响工伤已经认定的事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复印,加盖印章仍旧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次,复印件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进行过工伤认定的资料都有相应的记录。一般来说,工伤认定书丢失无需太过担心。
二、如何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明怎么办,工伤鉴定。
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明怎么办,工伤认定没有证言”的解答如下认定依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以上是做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怎么办的解答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病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居住证、工作证、医疗证明等材料;(二)工伤病职工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工伤事实发生的证明材料;(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经省级劳动能力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材料。”“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后,未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工伤者伤残评定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申报工伤者的伤残情况,逾期不申报的,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工伤者或者其亲属在申报工伤评定之前,工伤的诊断或者工伤者在工作场所内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依法认定工伤者为工伤。”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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