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赔偿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哪些规定?征收补偿费应如何分配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哪些规定?征收补偿费应如何分配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122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哪些规定?征收补偿费应如何分配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建设用地需求迅速增加,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土地,并转化为建设用地,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哪些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王雷律师解析。二、我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哪些规定?征收补偿费应如何分配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建设用地需求迅速增加,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土地,并转化为建设用地,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哪些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应当如何分配?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王雷律师解析。

二、我想请教一下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是怎样分配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实践中,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无法及时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亦无法对需要安置的人员进行安置,通常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揉在一块,在提留30%后将其余70%(各地略有差异)分配给村民。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三、村集体土地征收时,村委会能分到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时,土地征收补偿费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所以村委会能分到土地征收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四、如何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应该怎样分配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五、你好,问一下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补偿安置补助费怎样计算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3、对于安置补助费以“谁解决安置补助费给谁”为原则,实际情况,向不同的主体发放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中还包括被征地农户的相关保险费用,以保障失地后的生活水平。

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本站内容禁止采集搬运。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行政赔偿法律知识

  • 行政赔偿与无偿保管合同责任及国家赔偿程序规定
    一、派出所承担行政赔偿吗,相关的规定是什么的 1、不承担,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一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其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引起行政责任的,由派出它的行政机关承担。2、但如果法律、法规的授权,派出机构获得行使一定行政管理的职权时,派出机构行使这一职权时具备行政主体资格,自己承担行政行为
    2026-04-26 22次阅读
  • 申请行政赔偿期限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行政赔偿申请期限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受侵害的当事人人申请行政机关赔偿的期限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
    2026-01-10 8次阅读
  • 行政赔偿义务主体是谁?规定是什么?
    一、税务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是谁,规定是什么 我国税务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一般为税务机关。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
    2025-12-22 25次阅读
  • 行政赔偿免责范围有哪些
    一、行政赔偿的免责范围有哪些 关于行政赔偿的免责范围主要分为以下四点1、国家行为,指行政机关以国家名义实施的,与国家重大政治、军事和安全有关的行为,如宣战、媾和、备战、战争动员等国防行为,建交、断交、批准、缔约参加退出国际条约协定等外交行为,因公共安全采取紧急卫生、经济、军事等措
    2025-12-14 22次阅读
  • 行政赔偿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行政赔偿构成要件包括主体要件是政府工作人员、行为要件是必须是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事实和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等。归责原则虽然是判断责任构成的“最后界点”,但是,单凭归责原则,还是无法合理、全面地判断出行政主体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责任的。这就需要有较之
    2025-12-08 19次阅读
  • 行政诉讼调解有哪些规定
    一、行政诉讼如何调解,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调解应当由人民法院组织,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不是所有案件都能够调解。相关法律规定,只有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才可以进行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
    2025-10-20 26次阅读
  • 行政赔偿义务主体是谁规定是什么
    一、税务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是谁,规定是什么 我国税务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一般为税务机关。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
    2025-10-13 33次阅读
  • 行政单位国家赔偿程序具体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
    一、行政单位国家赔偿程序具体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 专业分析行政单位国家赔偿程序,如下受理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温馨
    2025-10-05 19次阅读
  • 如何区分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
    一、如何区分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 1、赔偿义务机关不同。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军队保卫部门,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赔偿的范围不同。刑
    2025-09-11 17次阅读
  • 行政赔偿责任主体及法律规定
    一、税务行政赔偿责任主体及其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我国税务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一般为税务机关。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
    2025-09-04 23次阅读

行政赔偿律师说法

在线咨询律师
行政赔偿律师
马敬
山东国宗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
在线咨询
刘印全
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在线咨询
何佩
江西凯莱律师事务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在线咨询
李连胜
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在线咨询
周小杰
江西红源律师事务所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