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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是谁?规定是什么?
我国税务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一般为税务机关。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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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
二、"税务行政赔偿责任主体的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
我国税务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一般为税务机关。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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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
三、税务行政赔偿的责任主体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税务行政赔偿的责任主体是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税务机关。如果是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则共同行使职权的税务机关均为赔偿义务机关。如果履行赔偿义务的税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是赔偿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
四、国家赔偿的义务主体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的义务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国家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行使国家、检察、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五、行政单位国家赔偿程序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
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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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家赔偿请求人的含义和规定
专业分析1、国家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因其合法权益受到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而有权河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政赔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受害是指受到直接损害,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直接相对人而受到损害;另一种情况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三人而受到损害。因以上两种情况受损的人都是直接受害人,都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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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村干部国家土地是国家的,土地征用有补偿规定
征用农民集体的土地,按以下限定予以赔偿(一)土地赔偿费。征用耕地的,设区的市近郊区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赔偿;其他市近效区、工矿区和建制镇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七至九倍赔偿;其他地方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六倍赔偿。征用耕地中,各类作物的副产品(不包括蔬菜)按主产品年产量的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计量。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赔偿费准则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赔偿准则执行。(二)安置补贴费。征用耕地每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安置补贴费准则为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五倍;人均耕地三百三十四平方米以上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九倍;人均耕地三百三十四平方米以下的,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在特殊情况下,每六百六十七平方米最高不超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贴费准则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贴费准则执行。(三)青苗赔偿费。按一季产值赔偿。(四)附着物的赔偿办法和准则,按省人民政府限定执行。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增加的附着物不予赔偿。
八、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的区分
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九、行政征收补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行政征收补偿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十、员工保密义务雇主和员工如何履行保密义务
主要是有商业机密、核心的知识产权,这一类的东西,一旦违背的话公司要求主张赔偿的话这个数字不会小的。
十一、职位和岗位之间有保密义务吗?竟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有没有保密义务,要看你们你之间有没有签订保密协议
十二、"国家赔偿的职责主体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
一、国家赔偿的职责主体当然是国家。二、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违法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导致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获到国家赔偿。赔偿主体是国家而非侵权做法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赔偿的花费是来自国家财政。三、虽然国家赔偿的职责主体是国家,但在具体的国家赔偿案件中,赔偿义务人体现为某一个具体的国家机关,即实施违法侵权做法的致害机关,含行政机关、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机关。四、受害人请求赔偿的爱人是国家,而非具体实施侵权致害做法的某个国家机关或者公务员。虽然国家赔偿法限定有具体赔偿义务机关,但这并不等于有赔偿义务机关就成为国家赔偿的主体。那只是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实施国家赔偿流程和具体限定。这些赔偿义务机关也是代表国家履行赔偿义务的。故其赔偿的职责主体依然是国家。如果满意请采纳,有问题继续留言或者联系。麻烦你对我的问题进行评价,你的评价是对律师的最大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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