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专题
>
税务类纠纷
>
税务行政复议
>
企业未交税款应怎么办?

企业未交税款应怎么办?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020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企业未交增值税税款应怎么办?企业未缴纳增值税税金,不仅会影响企业的合法经营权益,还可能导致企业出现税收负担超支的情况。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未缴纳税款的影响,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一、及时补缴税款1.明确税款缴纳时间节点纳税人应在收到税款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金

目录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企业未交税款应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企业未交税款应怎么办?

一、企业取得预收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嗎 1、三年以上的预收款必须记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规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以上文件的分析,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一定条件下可以认定为损失,那么对对方来讲,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款项(含预收款项)也应该要确认为收入才合理。引用法规[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第四条[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二、企业未交税款应怎么办?

一、企业取得预收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嗎 1、三年以上的预收款必须记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规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以上文件的分析,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一定条件下可以认定为损失,那么对对方来讲,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款项(含预收款项)也应该要确认为收入才合理。引用法规[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第四条[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三、企业未交税款应怎么办?

一、企业取得预收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嗎 1、三年以上的预收款必须记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规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以上文件的分析,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一定条件下可以认定为损失,那么对对方来讲,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款项(含预收款项)也应该要确认为收入才合理。引用法规[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第四条[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四、企业未交税款应怎么办?

一、企业取得预收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嗎 1、三年以上的预收款必须记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规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以上文件的分析,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一定条件下可以认定为损失,那么对对方来讲,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款项(含预收款项)也应该要确认为收入才合理。引用法规[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第四条[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五、企业未交税款应怎么办?

一、企业取得预收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嗎 1、三年以上的预收款必须记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规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以上文件的分析,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一定条件下可以认定为损失,那么对对方来讲,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款项(含预收款项)也应该要确认为收入才合理。引用法规[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第四条[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企业未交增值税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逾期未缴纳税费的,由税务机关依法追缴税款,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未交税款应怎么办?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税务行政复议法律知识

税务行政复议最新咨询

税务行政复议律师说法

在线咨询律师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