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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问关于沈阳再审申请书法律咨询有哪些问题需要解答?
一、再审申请书注意事项 再审申请书注意事项一、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二、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三、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四、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列举的事由提出。五、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再审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听律网引用法规[1]《民事诉讼法》 第179条
二、请问关于沈阳再审申请书法律咨询有哪些问题需要解答?
一、再审申请书注意事项 再审申请书注意事项一、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二、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三、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四、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列举的事由提出。五、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再审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听律网引用法规[1]《民事诉讼法》 第179条
三、请问关于沈阳再审申请书法律咨询有哪些问题需要解答?
一、再审申请书注意事项 再审申请书注意事项一、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二、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三、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四、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列举的事由提出。五、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再审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听律网引用法规[1]《民事诉讼法》 第179条
四、请问关于沈阳再审申请书法律咨询有哪些问题需要解答?
一、再审申请书注意事项 再审申请书注意事项一、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二、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三、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四、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列举的事由提出。五、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再审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听律网引用法规[1]《民事诉讼法》 第179条
五、请问关于沈阳再审申请书法律咨询有哪些问题需要解答?
一、再审申请书注意事项 再审申请书注意事项一、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二、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三、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四、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列举的事由提出。五、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再审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听律网引用法规[1]《民事诉讼法》 第17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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