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债权和担保债权的关联
1、担保债权是主债权的从债,其能否有效实现受到主债权的很大影响。
2、主债权的消灭会影响担保债权同时消灭;主债权得到完全清偿后担保债权也发生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引用法规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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