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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保险赔偿的范围?工伤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没买工伤保险职工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单位支付工伤赔偿时,具体情况需要支付以下费用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
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
50%(完全不能自理)
40%(大部分不能自理)
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
24(一级伤残)
22(二级伤残)..
6(十级伤残)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
90%(一级)
85%(二级)..
75%(四级)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
6
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
40%(配偶)
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到60个月)。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
二、受工伤没有工伤保险怎么赔偿,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出现工伤事故,但是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可以获得医疗费,交通费,食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作为赔偿,这些费用是由用人单位自行支付的,除此之外,单位还要给劳动者进行工伤认定,确认工伤等级,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三、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吗?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待遇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赔偿。2、《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四、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工伤赔偿标准,关于工伤的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怎么赔偿在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和工伤保险会按照如下项目向受害职工支付费用1、企业会给其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等级伤残每月的伤残津贴。除此,若之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还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如下费用(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三)交通食宿费用;(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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