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商住用地与商服用地区别商业和住宅用地区别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商业用地与商服用地的区别是什么?
商服用地,即商业、金融业、餐饮旅馆业及其他经营性的服务业建筑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商服用地不同于民用地,可以出售。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二、商住用地和商服用地的区别有哪些
商服用地和商住用地区别主要是商业用地是商服用地的一部分。1、商业用地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金融保险用地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期货、信用社等用地。
3、餐饮旅馆业用地饭店、餐厅、酒吧、宾馆、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4、其他商服用地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旅行社、运动保健休闲设施、夜总会、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引用法规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五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住用地与商服用地区别商业和住宅用地区别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