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肥城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咨询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肥东县征地补偿分给农民吗,该如何规定的
肥东县征地补偿分给农民的。虽然说在我国的农村的土地管理的规定中,我国的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但是我国的农民对农村的土地是享有一定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的。
二、农民工在工地受伤老板不管怎么办?
律师解答
一、农民工可自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在一年内向工地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同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二、农名工伤情稳定后,若受伤严重构成伤残的,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三、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此时,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温馨提示】这是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肥城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咨询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