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劳动争议能否变更诉讼请求?如何解决冲突?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劳动争议能否变更诉讼请求?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能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可以对仲裁时的请求进行质的变更,或者对仲裁时的请求进行量的变更。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一条
二、是否可以变更劳动争议中的诉讼请求?
可以。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分为两种情形。1、对仲裁时的请求进行了质的变更,比如经济补偿金变为经济赔偿金,此时应向当事人充分释明,当事人的此种变更等于放弃了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并新增加了经济赔偿金的请求,如当事人坚持变更,按照新增加诉讼请求处理,看是否符合“不可分性”的要求;
2、对仲裁时的请求进行了量的变更,最常见的是请求数额的增减,这种变更没有规避仲裁,也不会对对方当事人造成诉讼突袭,可以允许。即使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作为新增诉讼请求处理,也符合“不可分性”的要求。
较有争议的是请求期间的变更,诸如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支付工资的期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一条
三、行政诉讼中能否变更诉讼请求,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中一般是不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条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七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四、劳动仲裁后起诉能变更诉求吗
【问题解析】1、对仲裁时的请求进行了质的变更,比如经济补偿金变为经济赔偿金,此时应向当事人充分释明,按照新增加诉讼请求处理;
2、对仲裁时的请求进行了量的变更,最常见的是请求数额的增减,这种变更没有规避仲裁,也不会对对方当事人造成诉讼突袭,可以允许。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五、变更劳动仲裁后起诉的诉求是否可行?
劳动仲裁后起诉,是可以变更诉求的。1、对仲裁时的请求进行了质的变更,比如经济补偿金变为经济赔偿金,此时应向当事人充分释明,按照新增加诉讼请求处理;
2、对仲裁时的请求进行了量的变更,最常见的是请求数额的增减,这种变更没有规避仲裁,也不会对对方当事人造成诉讼突袭,可以允许。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六、企业变更纠纷是否可以直接起诉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可以直接起诉吗 ,按照法律是不可以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相对于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经依法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劳动争议中,人民法院如何增加诉讼请求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限定》限定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到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到物质损失的,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做法遭到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做法遭到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做法已经遭到的事实上损失和必然遭到的损失。第五条 犯罪分子违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到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能够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能够受理。上述限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和非直接物质损失,法院是不支持的,但是非精神赔偿是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限定》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限定》 第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限定》 第五条
八、劳动争议案件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答案是可以。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分为两种情形。1、对仲裁时的请求进行了质的变更,比如经济补偿金变为经济赔偿金,此时应向当事人充分释明,当事人的此种变更等于放弃了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并新增加了经济赔偿金的请求,如当事人坚持变更,按照新增加诉讼请求处理,看是否符合“不可分性”的要求;
2、对仲裁时的请求进行了量的变更,最常见的是请求数额的增减,这种变更没有规避仲裁,也不会对对方当事人造成诉讼突袭,可以允许。即使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作为新增诉讼请求处理,也符合“不可分性”的要求。较有争议的是请求期间的变更,诸如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支付工资的期间等。
九、"法院可以变更劳动纠纷的诉讼请求吗?"
因与用人单位因劳动纠纷,我向当地劳动人事仲裁委申请仲裁,劳动仲裁立案时我只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后来我发现用人单位还需向我支付加班工资,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可增加仲裁请求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应当合并审理。因此,你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庭辩论结束前可以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劳动人事仲裁委应当合并审理。
十一、"如何解决劳动争议中的变更诉讼请求问题"
应该不受影响。
十二、"劳动者能否在劳动仲裁之后更换胜诉请求?"
不能变换不能超出仲裁中提及的仲裁请求范围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争议能否变更诉讼请求?如何解决冲突?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