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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工人在工厂死亡有赔偿么
律师解答
工伤工人在工厂死亡属于以下情形的,有工亡赔偿在工厂内、工作时间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死亡的;其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二、环卫工人因工伤引发死亡如何赔付
一、您好,关于环卫工人因工伤引发死亡怎么了赔付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即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三、环卫工人工伤如何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环卫工人工伤的赔偿,是需要工伤的实际损害,结合工伤的鉴定确定的。如果是因为工作的缘故导致人身受损的话,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进行相关的伤残鉴定,并且鉴定为工伤进行要求,一定金额的赔偿流程。
四、工伤死亡,用人单位拒赔如何解决?
(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伤害事故发生1个月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可以在伤害事故发生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事故单位不申请,不赔偿,那么作为近亲属,要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二)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近亲属可享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事故单位帮交有社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没有的,要求事故单位赔偿。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五、环卫工人工作时出车祸赔偿标准
1、虽然民工环卫工并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在这方面,单位首先违反了国家劳动法规,因为劳动法规明确规定,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环卫工人因工伤死亡,应当按照工伤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用、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丧葬补助、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的工伤认定、工伤康复、劳动能力鉴定、工亡待遇等纳入工伤职工的权益保障范围。
“如果劳动者不幸因工伤病故,则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标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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