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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搬家公司的员工不去,老板应该如何赔偿?
劳动者一方提出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一般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二、搬厂员工不去,老板应该如何赔偿?
工厂搬迁,不属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形的,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职工不愿随迁的,工厂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并按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三、搬厂员工不去老板应该如何赔偿?
公司搬厂员工不去,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四、搬厂员工不去老板如何赔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五、2023年搬厂员工不去老板应该如何赔偿?
如果劳动者不愿意到新的厂上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六、厂搬迁工人不去有赔偿吗?
厂搬迁工人不去,一般情况下有经济赔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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