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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中介公司劳务合同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中介劳务合同是什么,要签总结劳务合同吗
劳务招聘协议书1、甲方必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并为此负法律责任。
2、乙方推荐人员在甲方安置的企业所发生的一切劳务纠纷以及意外事故,人事安全等等各类事务与乙方无关。
二、乙方每次推荐人员之前先联系甲方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推荐。
1、上岗企业及岗位,服从甲方分配。
2、推荐人员男女不限,年龄要求(以当时招工要求为准)。?
三、费用的结算?
1、甲方按照每人500元支付给乙方(人员必须上班满18天)。?
2、按乙方实交人员数量计算,由甲方每人支付200元。
3、人员交接后,乙方不再负任何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如需其他补充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乙方日期日期
二、房屋中介的劳动合同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甲方) 职 工(甲方)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房屋中介公司劳动合同,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十、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电话三、公司承包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关于员工签劳动合同的回答为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指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动合同。
4.工作和工作地点。 工作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岗位和劳动定额、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等。这是劳动者判断自己是否胜任该工作、是否愿意从事该工作的关键信息。 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可能从事工作的具体地理位置。
四、建筑劳务公司成立分公司合同需要签署吗?
建筑劳务公司成立分公司合同不需要签署,只要建筑公司的股东大会通过了设立分公司的决议,此时并不需要签署合同,就可以到当地的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分公司的注册手续。为了保护建筑总公司的权益,一般来说,只会授权分公司可以签署部分的合同。
五、分公司可以代替公司的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具有法人地位的,可以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不具有法人地位的,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可以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21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六、中介合同中,中介收费行为是否合法
《民法典》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从《民法典》对中介合同的定义上来看,中介合同本身就是一种有偿合同,具体委托人需要向中介人支付多少报酬,一般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介人负有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是提供订立合同媒介服务的义务,而委托人的主要义务则为支付相应的报酬,对于中介人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是对方却不予支付报酬的情形,中介人享有报酬请求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1]《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七、公司必须要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吗,合同中能否约定违约金
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只有在两种情形下。2李先奇律师解答。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您好,约定服务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23条规定。
1,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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