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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确权是确新地数吗?土地确产权谁管理
是的,土地确权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管理。1、农村二轮承包的延续,让农民放心
自从1998年开始的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开始后,明确了我国农用耕地承包期为30年,之后又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不再限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缔约期限”,但是很多地方都处于“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如果长久不变必定会导致新生人口分不到土地,这是不公平的,所以以确权来保证农民对土地的所有。
2、有效保护农民财产
土地没有确权之前,没有明确农民对土地的相对权利,所以出现了很多强征、强占农耕地的现象,而农民成为了受害者,没有得到应有的利益而现在土地确权后,就算是政府前去征地,也必须和咱农民“谈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征用规定,如果咱农民觉得不合适,可以拒绝,从此土地成为农民的一项“固定资产”。
3、贷款方便
以前农民贷款很不方便,因为没有可以认定的抵押物,只能用联保等方式,而且贷款额度也不大。这回确权后,土地使用证可以成为一种资产来作为抵押,方便了农民贷款,解决农民生产资金紧张的问题。
二、土地确权和土地除权是什么?
土地确权又称土地使用权确认是指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明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请求有关权力机关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从而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行为。行使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请求权,都是以土地使用权归属确定为前提,如若权利归属不清,行使土地使用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将没有依据。
三、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进行确认的过程。
农村土地确权的定义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
四、土地确权原承包者放弃耕种多年,现耕种者是否可以确权土地确权利能的确定
1、土地应当由村集体重新发包,现耕种者并不一定可以直接确权。
2、《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规定,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法律依据
土地确权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步骤,它是指对土地使用者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土地使用权等权利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确认和确认,以确保土地的所有权、合理利用和合法流转。
土地确产权对土地流转和土地管理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土地确项权,可以更好地保障土地的合理利用,保障土地使用者的权益,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因此,土地确权利是提高土地利用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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