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什么是女职工员会?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限制女职工的哪些方面"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法律依据】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就业促进法》 第二十七条
二、职称决定女职工退休待遇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三、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指为保护女职工权益所签定的集体合同。
1、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女职工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方面的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专项协议。
2、《劳动合同法》第52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52条
四、女职工产假及休息规定
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以上就是关于女职工产假多少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五、工会女工委委员必须是工会会员代表吗?
1.公司工会委员肯定要是会员代表。只有是会员代表才有资格进入工会委员候选人,参加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工会委员。
2.工会会员代表与工人代表大会代表有差别。一个是会员选举产生的代表,一个是工人(能够不是会员身份)选举产生的代表。一人能够同时兼任。
六、工会委员会委员、经审委员会委员、女工委员会委员是否代表会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不愿意定是工会委员会委员;群体上个体上楼上回答有误,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不能都是工会委员会委员。女工委员会委员能够是工会委员会委员,也能够不是
七、"新女工主任的职位定为副职,是否依法依规"
薪水、奖金 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能够与本律师直接联系。如果需要法律帮助,也能够点击我的头像进行一对一询问。
八、"女工人的界定办公室文员属于工人吗?"
劳动合同、或事实上劳动关系证据。 感谢您的询问,能够电话详尽询问以便于给您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什么是女职工员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