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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定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5112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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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单位欠缴社保怎么办,单位欠缴社保怎么办,单位交社保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由劳动监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定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行政处理决定申请强制执行依据管辖法院是哪里?

行政处理决定申请强制执行依据管辖法院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一般是可以由行政机关或者是第三人进行申请,但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是需要确定当事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依法实施的。

二、"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吗?"

专业分析

1、国务院所设定的行政法规是有权设定行政许可的,但是应当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设定。《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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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条

三、"法律无强制执行规定,行政机关如何处理行政决定?"

【问题解析】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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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强制法》 第十三条

四、行政单位内部行政处理的种类和规定

行政单位内部行政处理的种类有警告,以及还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同时还有责令停业停产,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如果造成的情形比较严重的,那么就会按行政拘留来进行处罚。

五、"行政法规是否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专业分析

1、国务院所设定的行政法规是有权设定行政许可的,但是应当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设定。《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条

七、"关于行政审批的相关规定"

行政许可法第22条规定,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这是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一般规定,也是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基本要求。  授权实施行政许可,是指被授权的组织在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第23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第28条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的检验、检测、检疫,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实施的外,应当逐步由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实施。专员技术组织及其有关人员对所实施的检验、检测、检疫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八、"执法部门不作为如何解决?"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向其所在检举反应。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与作为具有一种相反关系。参照《人民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违反规定,擅自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或者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三十五条;依照规定应当采取鉴定、勘验、证据保全等措施而故意不采取,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扩展资料执行员是审判活动的主体,代表人民行使生效裁判案件的执行权。在院长、局长领导下完成各项执行任务。在任职期间,法律规定和分工,依法对下列案件行使执行权

1、本院审理终结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一审判决、裁定、调解以及刑事一审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案件;

2、经济合同促裁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的裁决书、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一方当事人逾期不也不履行,对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的案件;

3、公证机关作出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追偿债务、物品的文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向人民申请执行的案件;

4、外地人民委托执行的案件;

5、上级人民指令执行的案件;

6、本院领导交办的执行案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人民工作人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九条
[2]《人民工作人员处分条例》 第三十五条

九、法院的立案审判和审判执行部门是哪个部门?

1、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

2、原一审人民在接到由上级人民移交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3、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4、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5、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裁定。

6、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7、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

8、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通知罪犯家属。(二)死刑执行监督人民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十、"政府部门是否可以直接管理村?"

你好。从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政府以设立专门部门来加强对村委会的管理,没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因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也就是说,只有乡镇政府才有权指导村委会的工作,但不能干涉村委会自治内的事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五条

十一、"11年2月,遇到这样的事情,应如何处理?"

赡养扶助的主要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要求下,娃儿在经济上应为爸妈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花费,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爸妈应尊敬、关心和照看。  有经济负担本领的成年娃儿,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爸妈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爸妈丧命。  娃儿对爸妈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产娃儿与爸妈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产娃儿与生爸妈间,养娃儿与养爸妈间和继娃儿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爸妈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限定娃儿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本领的、或生活困难的爸妈,有要求娃儿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能够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十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下级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上级人民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和其他有关的人民。原受理案件的人民,在收到上级人民指定其他人民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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