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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职后工资拖欠期限如何界定拖欠工资的时长"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1、单位应当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和费用,如果单位拒绝结清,则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 法律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引用法规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二、"离职后工资拖欠的判断标准"
对于您的疑问离职多久算拖欠工资的解答是这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结清劳动者所有工资。(通常情况下,公司会在下一个结算周期结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约定支付周期到期后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用法规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九条
三、"离职员工工资拖欠时间界定标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益平衡"
劳动法中没有规定离职后多久拖欠工资的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予结清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引用法规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四、"员工离职后的解雇期限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
员工办理好离职手续即算解除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五、离职结算清离职工资规定
在劳动者辞职后,如果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算清楚其离职工资。劳动者的工资要按照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和其实际工作天数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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