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补缴社保,劳动仲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劳动仲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其实每一个地方的仲裁委员会都会向劳动者提供关于需要什么材料的清单,劳动者可以亲自去各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拿,因为地域的关系,每个地方缴纳材料可能有所区别。在这里我给大家说一下简要的材料。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以下证据材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加一份提交)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不同的授权委托情况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6、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7、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原件1份8、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9、被申请人工商信息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10、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引用法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二、单位补缴社保需要什么材料,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单位补缴社保需要的材料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