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承担行政侵权的赔偿构成要件是什么 1、侵害必须是由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造成的,这是对构成行政侵权赔偿的主体要件的要求;2、损害行为必须发生在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行使其他性质的行为如民事行为
一、国家承担行政侵权的赔偿构成要件是什么
1、侵害必须是由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造成的,这是对构成行政侵权赔偿的主体要件的要求;
2、损害行为必须发生在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行使其他性质的行为如民事行为,则不会发生行政侵权赔偿问题;
3、损害必须是由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如果是合法的职权行为造成损害,也不会引发行政侵权赔偿;
4、损害后果的产生。损害的发生是行政侵权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这里的损害必须是已经产生或者一定产生的,且仅指物质损害和直接损害;
5、损害与违法职权行为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即损害与违法职权行为间存在着逻辑上的直接关系。
三、国有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如何办理,法律怎样规定
专业分析
国有
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当事人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申请
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
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
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
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
咨询律师,
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引用法规
[1《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四、征收土地的审批权限是什么,有没有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土地管理法将这项权力集中于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改变了土地征收权分散行使的现象。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
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
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本站内容禁止采集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