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务派遣
>
成立一个劳务派遣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成立一个劳务派遣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6010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一、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须具备的条件

1、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的手续以及程序
1订立公司章程。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劳务派遣公司除具有人合因素外,还具有一定的资合性,股东必须按照章程的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股东的出资还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采取法定的出资形式,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4向公司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登记发证。

二、成立劳务派遣公司需具备的条件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2、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公司法》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第77 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1]《公司法》 第23条

三、劳务派遣业务须具备的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条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注册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

五、"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金设置建议"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成立劳务派遣公司,要到劳动部门审批,注册资金五十万以上,验资,到公司部门注册,到税务办税务登记,到质检部门机构代码。  开展劳务派遣的条件  一、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  二、明确异地劳务派遣应当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三、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四、明确贯彻落实的措施  五、明确过渡期原则  六、明确行业协会参与“互为代理”管理。

六、"所属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

一,所属劳务派遣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属于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往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只有一年甚至更短,这样导致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协议到期后变成失业者,为了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义务。用工单位虽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但由于被派遣劳动者实际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因此,用工单位同样需对被派遣劳动者负有相应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另外,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还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在是生活中最多的就是中介公司,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一种的较为熟悉的公司,此类企业的设立特别之处并不存在的,国家对于此类企业的要求同样也与其他企业相类似,所以自己不需要纠结劳务公司的资质,只要拥有相关的证件就可以。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1]《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本站内容禁止采集搬运。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劳务派遣法律知识

  •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金实缴要求及设立条件全解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026-04-28 7次阅读
  • 劳务分包与劳务派遣的五大核心区别及优缺点解析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026-04-28 2次阅读
  • 劳务派遣公司资质要求及注册条件详解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026-04-28 15次阅读
  • 劳务分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法律定义及核心差异解析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026-04-27 2次阅读
  • 劳务工与劳务派遣制员工区别及劳务合同法律性质解析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026-04-27 4次阅读
  • 三亚解雇劳务派遣工纠纷律师费收取标准
    (一)计件收费标准选择计件收费的,一般性法律事务每件可在1万-10万元范围内收取律师服务费。1、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的常年法律顾问,可按年度计件收费,每年度5万—50万元,遇特殊事项,不受最高限额的限制,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商定。代理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个人)参加诉讼、仲裁、调解以及重大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按照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应当另行收费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另行优惠收费。2、专项事务法律顾问、法律风险评估或论证、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法律培训等,不涉及财产的
    2026-04-27 44次阅读
  • 劳务派遣与劳务分包有何区别?派遣员工权益如何保障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026-04-26 6次阅读
  • 建筑施工必看劳务分包、派遣与服务三者的法律区别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026-04-26 11次阅读
  • 劳务分包与劳务派遣的5大区别及法律界定详解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026-04-26 7次阅读
  • 劳务分包、劳务派遣与劳务服务的法律区别详解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026-04-26 4次阅读
在线咨询律师
劳务派遣律师
李运杭
江苏圣典(泰州)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
在线咨询
吴磊
湖南北岩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长沙市-
在线咨询
张海川
北京市-北京市-
在线咨询
王朝辉
河南省-许昌市-
在线咨询
郝向群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