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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国家赔偿会不予受理?法律怎样规定

哪些情况下国家赔偿会不予受理?法律怎样规定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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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哪些情况下国家赔偿会不予受理,法律怎样规定 专业分析赔偿申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受理1、赔偿请求人不具备主体资格的;2、本机关不是赔偿义务机关的;3、赔偿请求事项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4、超过请求时效且无正当理由的;5、办理赔偿案件时无法确定公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哪些情况下国家赔偿会不予受理?法律怎样规定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国家赔偿会不予受理的常见情况及其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
赔偿申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受理

1、赔偿请求人不具备主体资格的;

2、本机关不是赔偿义务机关的;

3、赔偿请求事项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

4、超过请求时效且无正当理由的;

5、办理赔偿案件时无法确定公安机关是否存在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6、对赔偿请求已经依法作出不予受理、驳回、终止或者是否予以赔偿决定,赔偿请求人无正当理由基于同一事实再次提出赔偿请求的。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是侦办刑事案件的主要部门,在办案过程中要做到合法合规,对于当事人错误羁押导致其人身自由受限的,公安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要支付国家赔偿,按照拘禁天数乘以全国职工平均日工资计算赔偿金额,受害人主张赔偿,要准备好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温馨提示】这是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土地征收补偿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各地的土地征收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用途不同,征收补偿的标准也有所不同,但总体遵循以下标准

1征收补偿给用由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出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虽然有相应标准,但最终各项征收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还是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所以各省市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没有明确具体的数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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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三、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权的理论基础与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
主要有以下四项条件

1、主体要件主体要件是指国家对何人的行为承担责任。国家只对一定范围内主体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属于接受国家的委托执行职务,因此,其行为的效果归属于所在机关或国家。

2、侵权行为要件侵权行为要件主要解决的是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国家赔偿的侵权行为要件是违法行使职权,具体包含两项

1、致害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至于国家机关的民事行为以及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2、执行职务的行为必须违法。

3、损害要件损害是指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不利后果,赔偿是针对损害而言,无损害即无赔偿,国家赔偿也不例外。但国家赔偿所言的损害还必须具有某种性质,只有具备某种性质的损害才引起国家赔偿

1、损害必须具有现实性和确定性,即损害之事实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确实存在的事实,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害国家不予赔偿;

2、损害必须是针对合法权益而言,违法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不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如没收违法所得,尽管没收行为可能违法,但由于是违法所得,国家不予赔偿。

4、因果关系要件因果关系要件即损害必须为违法执行职务行为所造成,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家才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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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起诉并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30条
[1]《劳动合同法》 第38条

五、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

1、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最长能主张11个月的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适用一年的诉讼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因此适用此一年的仲裁时效,即时效从主张权益之日起向前计算一年。

3、“补签”劳动合同,不能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双方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劳动合同,将日期补签至实际用工之日的行为,已经构成双方间的“合意”,不能再请求二倍赔偿。

4、员工个人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是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所应承担的惩罚性法律责任,因此其适用前提条件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双方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同样不能再请求二倍赔偿。

六、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赔偿仍然有原单位赔偿,如果是违法解除的话。解除合同后,去进行失业登记,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那是社保部门处理,与单位没有关系了。补偿就是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方面,只能要求补缴到社保,不能折现算给个人,应该你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你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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