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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地亡,工地赔偿标准
一、工地死亡,工地赔偿标准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符合惠州工地死亡赔偿标准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引用法规[
二、工地赔偿标准
一、工地上受伤赔偿标准,建筑工地受伤赔偿 工地伤亡,应该按照工亡来计算赔偿。 1、工亡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偿。工地上受伤死亡怎么赔偿,主要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 2、标准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三、工地赔偿标准
一、工地上受伤怎么赔偿,工地上受伤赔偿标准 工地伤亡,应该按照工亡来计算赔偿。 1、工亡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偿。工地上受伤死亡怎么赔偿,主要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 2、标准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四、工地赔偿标准
一、工地上受伤怎么赔偿,工地上受伤赔偿标准 工地伤亡,应该按照工亡来计算赔偿。 1、工亡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偿。工地上受伤死亡怎么赔偿,主要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 2、标准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五、工地赔偿标准
一、工地工伤的赔偿标准,工地临时工工伤能赔偿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就不需要一定到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三)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五)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以上劳动法工地工伤赔偿标准,请采纳。二、工地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工地工伤赔偿标准,工地工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工地受伤的赔偿标准由国家劳动部门制定。国家劳动部门的赔偿标准是:
(一)因工受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伤致残疾的赔偿金、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
但是,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致伤医疗费用、伤伤残赔偿金等之后,在工伤期间内,在本单位内进行有偿服务,或者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有价证券出售、出租、出借等活动的,其支付的费用应当在本单位工伤职工工资总额内支付。
用人单位支付工亡赔偿金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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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地受伤赔偿标准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三)因公受伤的:
(一)工伤认定时所确定的残疾待遇标准;
(二)工亡认定时确定的丧葬费、抚恤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具体标准可以参考《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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