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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介绍
一、北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你好,北京医疗保险怎么报销流程如下1.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2.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3.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无法具体给你,大概75%左右,详细的需要你去当地社保网上了解二、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报销流程 法律分析先由本人全额垫付。出院后3个月内,到参保关系所在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逾期不办理报销手续;专项账单由财政、税务部门制定或监督的医疗服务收费;经患者或其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中药复方及相关检验报告;出具医院病死证明;社会保险卡;被保险人
二、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一、异地就医住院,在参保地申请备案时,说是不需要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生效时间自备案审核通过次日生效。《关于规范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二、切实简化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流程(一)各地要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管理等有关工作,切实精简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流程,扩充备案渠道,积极创造条件,为参保人提供窗口、网站、电话传真、手机A等多种服务渠道,方便群众备案。(二)修订《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以下简称120号文件)附件1“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见附件)。新备案表取消定点医疗机构栏,增加“温馨提示”。(三)规范备案有效期限。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本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于有效备案。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针对不同人群制定不同的备案有效期。(四)参保地需在2018年2月底前落实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的要求,可参考《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行政区划代码关联对照表》(从部级协同管理平台下载),做好就医地行政区划代码的关联工作。备案时选择的就医地,其所有辖区均为有效备案地区。原则上,备案到省本级或省会城市的,省本级和省会城市的所有跨省异地就
三、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一、异地就医住院,在参保地申请备案时,说是不需要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生效时间自备案审核通过次日生效。《关于规范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二、切实简化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流程(一)各地要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管理等有关工作,切实精简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流程,扩充备案渠道,积极创造条件,为参保人提供窗口、网站、电话传真、手机A等多种服务渠道,方便群众备案。(二)修订《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以下简称120号文件)附件1“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见附件)。新备案表取消定点医疗机构栏,增加“温馨提示”。(三)规范备案有效期限。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本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于有效备案。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针对不同人群制定不同的备案有效期。(四)参保地需在2018年2月底前落实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的要求,可参考《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行政区划代码关联对照表》(从部级协同管理平台下载),做好就医地行政区划代码的关联工作。备案时选择的就医地,其所有辖区均为有效备案地区。原则上,备案到省本级或省会城市的,省本级和省会城市的所有跨省异地就
四、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一、异地就医住院,在参保地申请备案时,说是不需要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生效时间自备案审核通过次日生效。《关于规范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二、切实简化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流程(一)各地要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管理等有关工作,切实精简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流程,扩充备案渠道,积极创造条件,为参保人提供窗口、网站、电话传真、手机A等多种服务渠道,方便群众备案。(二)修订《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以下简称120号文件)附件1“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见附件)。新备案表取消定点医疗机构栏,增加“温馨提示”。(三)规范备案有效期限。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本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于有效备案。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针对不同人群制定不同的备案有效期。(四)参保地需在2018年2月底前落实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的要求,可参考《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行政区划代码关联对照表》(从部级协同管理平台下载),做好就医地行政区划代码的关联工作。备案时选择的就医地,其所有辖区均为有效备案地区。原则上,备案到省本级或省会城市的,省本级和省会城市的所有跨省异地就
五、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一、异地就医住院,在参保地申请备案时,说是不需要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生效时间自备案审核通过次日生效。《关于规范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二、切实简化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流程(一)各地要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管理等有关工作,切实精简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流程,扩充备案渠道,积极创造条件,为参保人提供窗口、网站、电话传真、手机A等多种服务渠道,方便群众备案。(二)修订《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以下简称120号文件)附件1“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见附件)。新备案表取消定点医疗机构栏,增加“温馨提示”。(三)规范备案有效期限。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本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于有效备案。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针对不同人群制定不同的备案有效期。(四)参保地需在2018年2月底前落实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的要求,可参考《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行政区划代码关联对照表》(从部级协同管理平台下载),做好就医地行政区划代码的关联工作。备案时选择的就医地,其所有辖区均为有效备案地区。原则上,备案到省本级或省会城市的,省本级和省会城市的所有跨省异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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