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目录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青岛生育津贴怎么申领?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青岛生育津贴办理流程是什么
青岛生育津贴办理大致流程如下所示:一、女职工怀孕后,持户口簿到街道办事处所在计生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二、怀孕三个月时,持《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青岛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妇幼保健医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同时报销157元检查费。 三、4-1
二、青岛生育津贴办理流程是什么
青岛生育津贴办理大致流程如下所示:一、女职工怀孕后,持户口簿到街道办事处所在计生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二、怀孕三个月时,持《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青岛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妇幼保健医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同时报销157元检查费。 三、4-1
三、生育保险金申领条件
生育保险金申领条件: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
四、生育保险金申领条件
生育保险金申领条件: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
五、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
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女职工有下列情形,领取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生育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生育津贴标准进行申领。
青岛市生育津贴的申领流程如下:
1.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7日内,持下列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1)职工个人申报的生育津贴;
(2)生育保险基金申报的参保人生育津贴。
(3)《青岛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登记表》。
4. 社会保险经办事员审核后,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反馈给用人单位和申报人。
5.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应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生育津贴,不得拖延或无故拖延。
6. 参保人因意外事故死亡的,其生育津贴由其家属或所在单位代为支付。
7. 生育津贴支付的标准和期限由社会保险经办主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岛生育津贴怎么申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