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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补缴社保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082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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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产生社会保险纠纷可以采取三种处理方式,即行政处理的方式、司法救济的方式、社会参与和监督的方式。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补缴社保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社保补缴需要什么材料?法律上的解决办法是什么?社保缴费补缴的材料

1、单位报告;

2、个人申请;

3、《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6、职工实发工资财务凭证、工资表;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8、《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缴申请表》。

二、社保卡补办需要什么手续,法律有如何规定的

专业分析
社会保障卡遗失后,持卡人应当携带以下材料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办理挂失补卡手续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复印件;

2、遗失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温馨提示】
通过以上的回答,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点击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三、补缴社保应当到哪里补缴?补缴的条件是什么?

去社保局办理,个人补缴社保,社保中心-个人社保服务台排队。如果准备长期由个人进行社保缴纳,还可准备一张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在社保服务台同身份证及社保卡资料一起提交给服务人员,并告知业务需求。绑卡成功之后就可以直接在该卡内扣除响应的社保费用,需要每个月进行补交。
一、补缴条件

1、当地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3、社会保险账户在本地。

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补缴材料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三、补缴流程

1.参保单位填写《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补缴申请表》,附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表等资料交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进行补缴处理,确定补缴期限,打印《补缴确认表》,交参保单位确认后出具征缴计划。

四、补缴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补缴社保需要的材料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相关的原始资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补缴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2]《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五、社保补缴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

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单位起草的补交申请。

4、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2]《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3]《劳动法》 第七十八条
[4]《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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