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办案流程
>
劳动仲裁调解书生效需谨慎,反悔可能引起纠纷

劳动仲裁调解书生效需谨慎,反悔可能引起纠纷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100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一、劳动仲裁调解书效力,仲裁调解書下达后可以反悔吗 1.当事人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劳动仲裁调解书生效需谨慎,反悔可能引起纠纷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效力及其反悔权

1.当事人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

二、劳动争议仲裁可以调解吗,劳动仲裁可以纠纷调解吗?

仲裁可以调解,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我国仲裁法第51条第1款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协议的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仲裁法》第五十二条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引用法规
[1]《仲裁法》 第五十二条

三、劳动纠纷仲裁调解书能否起诉?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调解书不能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于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一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四、劳动纠纷调解仲裁有法律效力吗

对于劳动纠纷调解仲裁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仲裁是我国为解决民事纠纷设立的民事机构,它具有独立性,也受法律保护。一般劳动方面都争议都回先选择在仲裁庭解决,不行再上法院解决。那么劳动仲裁有法律效力吗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引用法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五、主题劳动纠纷仲裁有哪些关键词仲裁知识工程发生纠纷可以仲

是必须的,劳动纠纷可以仲裁 ,因为在解决劳动纠纷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必须先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后如果当事人仍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流程

1、提出申请。在仲裁时效内,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书;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提交证据材料。受理后,双方当事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开庭。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

5、裁决。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仲裁调解书生效需谨慎,反悔可能引起纠纷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办案流程法律知识

  • 国家申诉应该如何撤诉?
    一、国家邮政局申诉怎么撤诉,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向国家邮政局申诉了,就不能撤销。处理如下1、国家邮政局会转给企业处理。2、企业处理后回复处理结果。3、邮政局核实情况,根据企业有责和无责对申诉进行有效或无效结案。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025-11-28 1次阅读
  • 请律师帮忙咨询法律?
    监察委员就业回避律师的规定是所办理的事项与本人或者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情况之下,应当回避。并且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员在进行调查检查的过程当中是不能够少于两人的,同时是需要佩戴标志并且出示证件。
    2025-11-28 5次阅读
  • 在二审中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相关规定
    一、诉讼时效抗辩可以在二审中提出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诉讼时效抗辩不可以在二审中提出。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三、刑事诉讼中抗诉启动二审可以吗?有没有规定? 刑事诉
    2025-11-28 2次阅读
  • 律师法律咨询
    一、监察委员的就业回避律师,规定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监察委员就业回避律师的规定是所办理的事项与本人或者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情况之下,应当回避。并且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员在进行调查检查的过程当中是不能够少于两人的,同时是需要佩戴标志并且出示证件。二
    2025-11-28 1次阅读
  • 法律咨询服务部是否违法
    一、法院更改开庭时间不通知被告人是否违法,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更改开庭时间不通知被告人属于违法。开庭的时间应该在开庭前的3天之内通知到原告和被告,如果被告在收到传票后没有按时的参与开庭,那么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法院是会缺席判决。二、劳动仲裁60天不裁决是否违法 劳动仲裁60天不
    2025-11-28 2次阅读
  • 传票和开庭时间是否可以延期
    一、"法院传票开庭时间能否延期" 如果当事人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可以向法院申请延迟开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
    2025-11-28 2次阅读
  • 这些数据可以一个新辽阳及沈阳地区行政复议、敲诈勒索、托律师起诉、玩忽职守、技术成果署名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法定情形下,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行政复议的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调解书的,履行调解书规定的义务。以上是对行政复议调解的法律规定说什么的解答,望采纳谢谢
    2025-11-28 2次阅读
  • 房地产法律咨询需要证书吗?
    一、重审需要再次质证吗,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律依据重审时是否需再次质某事件 重审是需要再次质证的。对于当事人来说,证据应当比以前的证据更有说服力,否则不予再审。原告提出证据时,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质证,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在法院主持下,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
    2025-11-27 2次阅读
  • 延期审理民事诉讼类型及具体情形
    一、民事诉讼延期审理的常见情形 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或者需要通知新证人到场时可以申请。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二、民
    2025-11-27 11次阅读
  • 牡丹江起诉流程及诉讼费标准探究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025-11-27 2次阅读

办案流程律师说法

在线咨询律师
办案流程律师
张睿捷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在线咨询
孙博峥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市辖区-
在线咨询
刘毅
江苏万拓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
在线咨询
杨晓霞
上海智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市辖区-徐汇区
在线咨询
王晶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在线咨询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