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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律师词

房屋合同律师词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3100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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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二条 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房屋合同律师词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二条 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四条 人民法院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认定电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时,还应当适用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二、买卖房屋,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的

我们买房子或者卖房子时都会写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而它的模板是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一)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 ______平方米;(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见房产证;(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五)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装修、卫生间、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按双反约定价钱付款,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给甲方定金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二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 年 月 日,付人民币 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 万元。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第五条 甲、乙双方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就房屋买卖方面产生其他法律纠纷。第七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第八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甲方全部结清。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三、民法典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有效吗,房屋买卖合同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部分地区是无效的,合同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理由如下

1、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流转;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有着严格的身份限制;

3、国务院等有关部门的文件也禁止小产权房的买卖。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规
[1]《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六条
[2]《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十条规定的条

四、房屋买卖合同是指什么,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什么,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问题回复如下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并按照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2、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3、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房屋预售合同上的暂测面积和交房时的正式合同上的实际面积差异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补充条款。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等。【法律条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引用法规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五、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农村买卖合同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农村买卖合同”的相关解答如下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市 镇 村 号(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共 万 仟 佰 元(小写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 前,一次付给甲方。三、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好过户手续。 以上是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的解答

六、房产中介买卖合同怎么写,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您好,关于“房产中介买卖合同怎么写,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实际上是居间合同。这类合同除了需要具备基本的合同要素,还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中介经纪报酬的支付主体和条件要明确。

2、中介方的法律地位和责任要明确。在生活中,往往因为没有写清楚中介方的责任义务而产生纠纷,因此需要谨慎对待,明确中介的责任,避免出现此类争议。

3、给委托方设置的违约条款需要谨慎。中介方以及委托方的权利义务应当平衡,避免产生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且有强制交易的嫌疑。

4、中介方服务与中介经纪费应该明确。

七、房屋买卖合同是什么,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首先,因没有产权,买房人无法办理过户,也就无法享有对房屋的处分权。而更大的风险在于,如果之后房屋可以办理产权,房屋价格上涨后卖房人反悔,单方面提价,可能不配合过户。更有甚者卖房人可能以不正当手段,将房屋以更高价格转卖给第三人,造成两个买家之间房屋权属的争议。上海房产律师提示 购无产权证房应慎重,建议买卖双方都应当完善合同条款,明确违约责任,交易之前对于房屋的权属进行调查,以免因权利瑕疵而产生纠纷。 那么这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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