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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仲裁是独任仲裁吗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仲裁是独任仲裁吗”的相关解答如下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上述是劳动仲裁劳动合同纠纷的规定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二、劳动仲裁属于哪些案件?
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前置,应先经过劳动仲裁,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才可诉诸法院,或者劳动仲裁部门下达不予受理决定书的,才可起诉。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受理后归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因此,适用的是民事诉讼法的程序规范,但与其他民事案件相比较,稍有不同,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审查的对象不是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裁决的对错,不对仲裁裁决正确与否置评,不像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法院对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有权依据自己查明的事实并依据法律规定作出采纳与否的表决。
三、工程扰民纠纷可以仲裁吗劳动纠纷可以裁决吗,裁决流程有哪些?
是必须的,劳动纠纷可以仲裁 ,因为在解决劳动纠纷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必须先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后如果当事人仍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出申请。在仲裁时效内,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书;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提交证据材料。受理后,双方当事人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开庭。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
5、裁决。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四、劳动合同解除纠纷该怎么解决?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方式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关于劳动合同纠纷怎么解决的问题,我的回答如上。
五、一般经济纠纷仲裁和劳动仲裁共同点包括什么?
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共同点包括可申请强制执行、有特定的仲裁程序、仲裁的时间受限等。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纠纷的时候,一定是要纠纷的性质,来确定最合适自己的纠纷处理方式的,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纠纷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劳动纠纷的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者、用人单位、仲裁员等组成。劳动争议当事人有权申请仲裁。在仲裁程序中,劳动者可以申请参加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裁决。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申请的调解书,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应当在劳动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不得因劳动关系终止而提出仲裁申请,也不得因劳动者的辞职而提出劳动争议申请。劳动关系的终止或者解除,应当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裁决。 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市劳动争议解决办法》第一条 劳动争议发生的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起六十日内申请仲裁;经仲裁委员会审查认为有仲裁条件的,应当在六十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逾期不申请仲裁又不作出仲裁裁定的,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作最后裁定。第二条 劳动仲裁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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