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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伤残补助金仲裁程序?

一次伤残补助金仲裁程序?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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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仲裁的程序?一次性伤损补助金是劳动者因工致残之后,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的一次性支付的待遇。一次性伤伤补助金的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呢? 首先,一次性伤残疾补助金属于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可申请仲裁的事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劳动者应当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一次伤残补助金仲裁程序?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专业分析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可以兼得。只要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意味着停工留薪期限的结束。在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后,即便是因工伤死亡,也因属于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不能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能否就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另行申请仲裁裁决

1、可以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致五到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工伤津贴、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可以要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而且,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相应的工伤待遇都应该由单位负责,如果经协商不成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而在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具体的仲裁请求可以由职工自行决定,职工具体情况的需要,可以要求一次性要求单位支付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内的全部工伤待遇,也可以就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外的工伤待遇先行主张,以后再就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另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在正常情况下,工伤职工应该就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内的所有工伤待遇一并申请劳动仲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的浪费;而且,如果没有一次性要求支付的,其仲裁请求有可能会因超过一年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规定而得不到支持。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样吗?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样吗?并不一样,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列入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增加了工伤保险制度对用人单位的吸引力。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工伤职工本人月工资计算,不得低于所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五级为28个月,六级为24个月,七级为20个月,八级为16个月,九级为12个月,十级为8个月。二、工伤怎么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一样,员工认定的工伤等级不同,所获得的工伤赔偿也不同,认定为一级伤残的,可以获得本人两年的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可以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向单位索要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样吗?
职工在工作中都是兢兢业业为公司服务,但是在漫长的服务过程中总会有受到伤害的潜在风险,尤其是长期出差或从事高危行业同事。如果发生了此类情况,就需要进行个人工伤申请了,那么个人工伤申请究竟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本文将为您作出全面解答。一、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第

1、

3、

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二、申报工伤的时效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认定工伤的情形和依据
(一)受伤害的职工遭受伤害的情形必须符合《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认定工伤的情形;工伤事故发生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的,应当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15条规定的情形第十四条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收到的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收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情形的。第十五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受伤害职工必须不符合《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排除认定工伤的情形;2004年1月1日以后的职工应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者自杀的排除情形。四、劳动保障部门的受理工伤申请的程序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受理。申请资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 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职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职工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职工和用人单位。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和诉讼。了解了以上四点,您是不是对个人申请工伤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呢?感谢您本文,同时希望本文能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

引用法规
[1]《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第八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14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1]《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第五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怎么走法律程序?

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如下
(一)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详细地址和电话请参看组织机构,也可以通过网上填报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援助。
(二)提交材料。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载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

3)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4)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

5)申请人保证所提交的证明及证据材料属实的声明。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申请,由接待人员按上述要求记入笔录,申请人签字或捺指印确认。

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

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并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

1、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并通知受援人。法律援助机构与受援人应签订法律援助协议;

2、对不符合条件者,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对决定不予以法律援助的,可以提出异议。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五、如何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办法用人单位或者员工一方依法去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程度;之后依法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索取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内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仲裁的程序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1. 申请仲裁: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求事项,提交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伤证明、伤残鉴定结论等。

2. 仲裁审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有关证据进行审查,并出具关于工伤认定、工亡认定等材料。

3. 仲裁裁决: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并通知申请人。

☆☆☆

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伤残疾补助金的仲裁裁决必须是一个明确的、最终的裁决,申请人的请求必须得到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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