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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报表可以申请哪些部门,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专业分析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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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当得利上诉状的格式
上诉人薛某,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出生,陕西吴堡县人,现居住在榆林市榆阳区,电话上诉人牛某,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出生,陕西吴堡县人,现住址、联系方式同上。被上诉人刘某,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出生,陕西吴堡县人,现住在陕西吴堡县。被上诉人丁某,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出生,陕西吴堡县人,住址职业同上。因上诉人不服榆阳区人民法院2012、榆民一初字第00099号民事判决,特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一、 依法撤销2012、榆民一初字第00099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作出改判;二、 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与理由第一,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认定上诉人的行为为不当得利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上诉人的行为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所谓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或事后丧失了合法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首先从事实上看,上诉人并没为自己的利益获得与使用这十三万元款项,当然被上诉人的款确实打在了上诉人的账户上,可上诉人并没有留置这笔款项自己获利而是直接转给了本案当中所提到的孔某,为被上诉人儿子刘某找工作,这一事实在一审庭审时上诉人所提交的证据即2011、榆中法刑二初字第7号判决书中已经很明确的证明了这一点,但一审法院却无视这一事实的存在。不当得利的另一构成要件是一方必须获利,而事实足以证明上诉并没有获利。至于被上诉人的损失最终由谁获得,上诉人所提交的证据中已经明确表明是有诈骗犯李某获取与享用,既然无法满足构成要件,那么一审法院将上诉人的行为定性为不当得利是完全错误的是不负责任的做法。这样既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又没有给被上诉人争取到合法补偿损失的途径,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严重违背了以事实为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因此在上诉人看来一审法院在无法适用其它归责时,仅仅为了判决而判决,最后只好适用了不当得利这一在法律的“兜底条款”,但一审法院却没有意识到其抓到的只是一根错误的救命稻草。第二、上诉人认为自己与被上诉人之间是一种口头的委托合同关系,而且是一种无偿委托。首先,因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发生此事之前并不认识,而被上诉人想为自己的儿子通过不正当的渠道找工作时只是委托的是本案当中所提到的薛某此人。是薛某舒要求上诉人帮这个忙,因为上诉人与薛某是好友关系,并且有多次央求上诉人,碍于情面上诉人只好应承了下来。后来上诉人得知本案当中所提到的孔某有这方面的关系时,上诉人才告知薛某此消息,薛又通知被上诉人。被上诉人才通过上诉人的账户把钱打给了孔某,之后孔某把这笔款又打给了诈骗犯李某。被上诉人为何没有把款直接打给孔某或者薛某呢这很好理解,就是被上诉人不认识孔某而薛某也不认识孔某只有上诉人认识,在这种情况下这笔款才打到了被上诉人的账户上。但一审法院无视这一过程却以偏盖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从而隔断案件的整个过程只取对被上诉人有利的部分做出判决。一审法院只仅仅抓住上诉人给被上诉人打了款这一个小片段做文章,而不去理会打款得原因和款的去向与归属这一整体过程,从而使其把本案定性为不当得利。其次从本案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出在被上诉人给上诉人打款的前前后后并没有提到给上诉人任何报酬之说,上诉人仅仅只是碍于朋友的情面为被上诉人做了引荐和介绍,并且在之后的接触中被上诉人几乎没有再参与过此事,之后的很多次见面与交涉完全都是在被上诉人与诈骗犯李某之间直接进行的,完全抛开了上诉人。在多次的见面与交涉当中,被上诉人作为一个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完全有能力判断此事的真伪与是否可行,从而适时的做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但被上诉人却没有这样做,原因是他本人也很相信诈骗犯李某有这个能力通过不合法不合规的途径给自己的儿子找到工作。最后直到诈骗犯李某被抓,诈骗事实暴露,被上诉人这才幡然醒悟,但此时再做补救措施以为时已晚。这时被上诉人却看到了打款单,从而想到了上诉人,想从上诉人这个无偿为朋友帮忙的人身上获得自己无法实现的利益,挽回自己的损失,因此才有了这样一场诉讼和这样的一个不合法的判决。据此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做出的判决是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均有错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诉人依法提起上诉,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判决并依法做出改判。此致上诉人 薛某 牛某2012年5月8日以上是 我对于不当得利的上诉状问题的我的认识了三、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以下简称专利合同)的备案工作。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备案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利合同的备案工作。
四、征收补偿决定书的格式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事诉讼法》规定,征收补偿决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送达1、直接送达市、县政府派专人将补偿决定直接交给受送达人;若受送达人是公民,原则上由本人接收,若本人不在可由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若受送达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专门收件人签收。若受送达人有委托他人,例如委托律师签收相关文件的,亦可以由律师签收。
2、留置送达若受送达人及其同住成年家属均无理由拒绝签收,送达人应当邀请基层组织(例如居委会、村委会)或受送达人单位代表到场,进行说明情况、签署相关文件等程序,并将补偿决定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此种方式较为繁琐,通常情况下送达补偿决定不会选择这种方式。
3、委托送达市、县政府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委托其他代为送达。
4、邮寄送达市、县政府在受送达人的住所较为偏远的情况下,会用邮寄的方式邮寄补偿决定材料。
5、转交送达受送达人系军人或在被监禁的情况下,市、县政府将补偿决定交给受送达人所在单位转交给受送达人的方式。
6、公告送达市、县政府以张贴公告、网上发布公告等办法将补偿决定公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公告期满,即送达。这种方式必须建立在前五种方式无法实施或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情况才能使用。
五、申请保全措施的交纳费用申请费的交费标准、保全的财产数额的交缴纳纳标准。
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法条链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申请保全措施的,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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