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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维护没有劳动合同的公司不交社保的情况"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补交社保,2、如果你因此辞职的,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3、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3、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上述是没有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吗,一般应该怎么办的解答
二、公司交社保但没有发社保卡怎么办?
社保卡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统一发行的,所以社保卡不是用人单位发的,职工可以到自己所在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领取社保卡。办理社保与办社保卡是不同的,首先要明确有没有办理社保卡,办理社保卡是要参保人去拍照,然后把社保的照相回执单交给公司人事办理。
办理回执的方法如下参保个人只需要身份证,到就近去一家照相馆,可以出具相片回执单,只要说是办理社保就可以了,约20元份,当即取加5元,不急的话,没必要,第二天再取回。
三、公司不缴纳社保,可以请求补交吗?
对于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不应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
(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六)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发生的纠纷;
(九)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 第八十五条
四、社保只有自己交,公司一分也没交可以到劳动局告吗?
1、公司可以去劳动局报工伤,但需要补交社保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五、在自己家缴纳社保,在工作单位是否可以不缴社会保险?
能够要求单位补交。入职一个月单位应该参保,直接去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单位超出一个月不交纳社保,以单位不交纳社保借口辞工,能够按工作年限要求赔偿金,工作不满半年赔偿半个月薪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商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要求的;(二)未及时足量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限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限定向劳动者提议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商量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限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限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商定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认可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限定终止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限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准则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2年的,按2年计量;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劳动者月薪水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准则按工人月平均薪水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赔偿的年限最高不超出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水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水。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4]《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5]《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6]《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7]《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8]《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9]《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六、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很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同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其次,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所以由此可知,如果公司不给交社保,劳动者可以结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七、公司可不交社保,员工是否可以减员?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个人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个人缴纳社保政策规定
1、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2、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3、在办理结束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已办理的养老保险手续,以及相关证件,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缴纳医疗保险;
4、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5年,医疗保险最少需要交纳25年。并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就可以申请办理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优惠。
八、公司缴纳社保,但公司没有交社保,需要补交吗?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你现在找的工作也交社保的话,你可以在你之前交社保的社保局开个社保转出函并开社保缴费证明,拿到你新入职的就可以接着交了。如果是现在没找工作或者找的工作没有交社保,你自己可以去找一家人力资源挂靠代缴,也是一样的,要从之前交社保的社保局开社保转出函并开社保缴费证明,拿到人力资源去继续交。自己交社保,只要自己办好了转移或者后期办理合并,之前交的社保都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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