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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劳动起诉是否合法?

宝劳动起诉是否合法?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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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那么就是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应该如何认定劳务关系呢有助于确认劳动关系存在的辅助证据1、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文件。如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以上文件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签约代表”或“代表人”一栏有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代表的签字,且合同上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如某用人单位的代表,在代表用人单位向有关单位或机关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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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劳动合同,有劳动争议怎样起诉

在实际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那么就是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应该如何认定劳务关系呢有助于确认劳动关系存在的辅助证据1、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文件。如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以上文件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签约代表”或“代表人”一栏有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代表的签字,且合同上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

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如某用人单位的代表,在代表用人单位向有关单位或机关提交申报材料后,到第三方处领取票据时在各种存根处代表用人单位的签名。

4、录音、录像、照片如劳动者可拍摄其在工作时间在用人单位内上下班的情况,或者其他有关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给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证据。

5、网络聊天信息用人单位网页上的各种公告消息;与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业务往来的qq等即时通讯工具聊天记录,但劳动者实现必须先证明此种即时通讯工具使用者是谁。

6、手机短信往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的手机短信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同样需要证明手机号的主人身份。提醒证据的类型、来源、搜集方法等,都会影响证据的效力。但不论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尽量养成搜集证据的习惯,才能有备无患,在侵权事件发生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事实劳动关系怎么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大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虽然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此类劳动争议发生后,用人单位往往以双方没签订书面合同为由,否认双方之间在存在劳动关系,不承担其义务。但在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中,一般来说都会根据证据进行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上文中所描述的这几种辅助证据,会在这个确认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司法实践中一般参考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12号)中的规定,即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标准,劳动关系建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还有哪些证据可以认定劳动关系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

2021]12号)第二条的规定,还有一些证据是可以证明并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的劳动关系的。(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引用法规
[1]《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

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样起诉劳动

你好,对于劳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很重要,你最好写你补签的时间,而不要写你刚到公司工作的时间。签订日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是两个问题,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写几个月都没有关系,如果不往前写也没关系。

1、你的劳动关系可以用这些资料来证劳动合同(是否补签都可以,只要有双方签字盖章)、考勤表、出入证、员工卡、工作证,工友证言等,也包括你提到的辞职报告,但这个比较难取得单位领导的签字,而且领导签字也比较麻烦,要证明他们的身份就很困难。你所谓的假合同反而是一份很关键的证据,这个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三、劳务合同分包多人怎么起诉,规定是什么

法律咨询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分包合同产生纠纷的,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第五十三条代表人诉讼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四、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怎样起诉

对于恶意不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单位【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而且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或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在一个月内。单位在遇到这种情形时,必须在一个月内要对员工进行书面通知和催告;在员工仍然不签的情况下,也必须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以上两种行为,都必须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作出。2必须有一个用人单位书面催签的前置程序,在员工拒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催促员工及时签订书面合同。 这种行为是要式的,即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作出,电子邮件、电话通知、口头形式、会议形式皆不可取。3员工仍然不与单位签订合同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单位才能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而且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者赔偿责任。但须注意,这种终止,也需要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所以“员工不签,企业又需要,于是继续上班。但是现在那个员工离职了,却要公司给2倍工资(上了7个月班),该怎么办”的问题企业只能支付6个月的双倍工资。上述是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的规定

五、义务帮工人帮工时受伤,受益人应当支付哪些费用?要起诉吗?

专业分析
你朋友帮工时受伤,对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方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六、没有合同劳动纠纷怎么起诉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对于劳动纠纷没有合同怎么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七、公司不缴纳社保,员工能不能起诉要求补缴,怎么规定

对于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不应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
(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六)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发生的纠纷;
(九)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八十五条

八、公司不缴纳社保,员工能不能起诉要求补缴

对于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不应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
(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
(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六)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发生的纠纷;
(九)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 第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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